《長沙市專業科普場館(基地) 認定管理辦法》印發啦,需要的企業都看看!
各科普場館(基地)、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科普能力建設,推動本市科普事業發展,現將《長沙市專業科普場館(基地)認定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各單位結合實際,發揮自身優勢,整合科普資源,積極推動長沙市專業科普場館(基地)建設。
長沙市科學技術局
2021年10月29日
長沙市專業科普場館(基地)認定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本市科普基礎設施建設,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科普,推動本市科普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規劃綱要(2021-2035年)》《關于進一步推動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礎設施向企業及社會開放的若干意見》《湖南省科學技術普及條例》和《長沙市打造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科技創新高地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長沙市專業科普場館(基地)是指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經市科技行政部門認定的具有一定的科普示范基礎、條件,向社會公眾開放,普及科學技術知識、倡導科學方法、弘揚科學精神、傳播科學思想,進行科普的場所和機構。長沙市專業科普場館(基地)包括普惠類和科技創新類。
普惠類指圍繞科學技術知識、科學方法、科學思想、科學精神的有關普及點開展科普宣傳和展示,提供基礎性科普服務的科普場館(基地)。
科技創新類指依托行政部門認定的科技創新平臺,面向學科和行業領域從事科學普及工作,聚焦行業先進技術向市場轉化,對全市科技創新具有示范、帶動和輻射作用的科普場館(基地)。
第三條??長沙市科學技術局負責長沙市專業科普場館(基地)的認定、管理、評價、指導及服務等工作。長沙市專業科普場館(基地)所在地的國家級高新技術開發區或區縣(市)科技行政部門協助市科技行政部門對科普場館(基地)的日常運行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長沙市專業科普場館(基地)依托單位負責科普場館(基地)的建設和運行管理,應當為科普場館(基地)建設和運行提供經費、人力資源和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基本條件保障。
第二章 ?申報條件
第四條??申報長沙市專業科普場館(基地)普惠類的依托單位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或注冊的法人單位,能獨立開展科普活動。
(二)申報單位擁有的科普場館(基地)展館面積不少于1000平方米,展館有參觀指示牌,展區有文字介紹,展品有文字說明標簽,同時有完整的展館介紹資料提供給公眾閱讀和索取;采用展館與生產基地相結合的科普場館(基地),工業類展館面積不少于800平方米,農業類生產基地面積不少于500畝。
(三)擁有主題內容明確、形式多樣的科普展教資源,有針對不同人群、主題鮮明的科普活動方案,有多種手段和載體開展科普活動的基礎。
(四)有健全的管理機構且專人具體負責,并配備講解人員及輔導人員。
(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科普活動年度計劃,有穩定的科普經費來源和科普活動投入,科普經費列入單位年度預算,能保證科普活動的正常開展。
(六)每家單位原則上每年度限申報一家長沙市專業科普場館(基地)普惠類。
第五條 ?申報長沙市專業科普場館(基地)科技創新類的依托單位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或注冊的法人單位,能獨立開展科普活動。
(二)擁有行政部門認定的科技創新平臺,并能依托科技創新平臺開展科普活動。
(三)科技創新平臺面向公眾開放的實驗用房和科普場地不少于800平方米。展館有參觀指示牌,展區有文字介紹,同時有完整的展館介紹資料或科技創新平臺資料提供給公眾閱讀和索取。
(四)擁有專職或兼職科普人員,并且科技創新平臺的研發人員能積極參與科普活動。
(五)有科普開放機制和科普活動年度計劃,能積極創造條件向社會公眾尤其是企業及行業領域內的從業者,傳播科學知識,積極推進科技成果轉化,帶動長沙行業發展。
第三章 ?認定程序
第六條??國家級高新技術開發區和各區縣(市)科技行政部門負責轄區內長沙市專業科普場館(基地)推薦申報,長沙市科學技術局負責組織申報審核。
第七條??申報長沙市專業科普場館(基地)的單位應提交以下材料,并保證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一)《長沙市專業科普場館(基地)申報書》。
(二)申請單位法人資格證明材料。
(三)展館內容簡介(圖片和文字)。
(四)場地設施、儀器設備等證明材料。
(五)科普工作管理制度和科普工作年度計劃。
(六) 近兩年開展各類科普活動或從事科普工作相關證明材料。
(七)其它證明符合申報條件的有關材料。
第八條??長沙市科學技術局根據認定要求,采取實地考察和綜合評審相結合的方式,組織開展評審工作,做出認定決定,并在長沙科技網上公告。
第九條??對經認定的科普基地授予“長沙市專業科普場館(基地)”的稱號和牌匾。?
第四章 運行要求
第十條??長沙市專業科普場館(基地)應當向社會公布開放時間、優惠措施、接待制度等,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正常開放的,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
第十一條??長沙市專業科普場館(基地)要堅持社會效益為主,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統一,面向公眾常年開放,不斷更新充實科普展示內容,增強科普宣傳教育效果,吸引廣大群眾參觀學習,為提高全民科學文化素質做出貢獻。
第十二條??長沙市專業科普場館(基地)科技創新類的科研基礎設施、科技信息等要根據實際情況積極向企業和社會開放、實現共享,要加強與企業的聯系與合作,提升長沙相關行業領域的科學素養,積極帶動本地產業的發展。
第十三條 ?長沙市專業科普場館(基地)應主動策劃開展主題鮮明、特色突出的科普活動。積極參加國家、省、市重大科普活動,在“科技活動周”、“全國科普日”、“全國科技工作者日”、“六一”兒童節、寒暑假等節假日期間積極開放。全年免費開放日不少于20天,并向社會公布開放時間、優惠措施、接待制度。
第十四條 長沙市專業科普場館(基地)普惠類累計全年開放時間不少于200天,每年策劃開展主題科普活動不少于6場次。長沙市專業科普場館(基地)科技創新類累計全年開放不少于30批/次,每年策劃開展主題科普活動不少于2場次。
第十五條??長沙市專業科普場館(基地)要加強內部管理,健全管理機構和管理制度,做好人才隊伍建設,保證必要的經費投入,不斷完善場館(基地)建設,提高科普展示效果。
第十六條??鼓勵科普場館(基地)結合自身科普特色優勢,創作或開發科普課程課件、科普宣傳資料、科普視頻作品、科普文藝作品等多樣化的科普內容產品,活躍科普市場。
第十七條??長沙市專業科普場館(基地)應當加強信息化建設、拓展傳播渠道;積極開展館校合作、館企合作、館館合作等,促進科普資源共享共用;大力實施“三高四新“戰略,助推長沙打造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科技創新高地,加強國內外合作交流,擴大社會影響,提升自身服務能力。
第十八條??長沙市專業科普場館(基地)需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長沙市科學技術局的檢查指導,每年12月底前將本場館(基地)當年工作總結書面材料及活動開展影像、圖片資料報送長沙市科學技術局。實施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凡涉及場館(基地)依托單位變更、基地更名、因場地搬遷或設施更新改造影響正常開放等重大事項,應當提前1個月向長沙市科學技術局報告。
第五章 ?評價與管理
第十九條??市科技局對認定的長沙市專業科普場館(基地)普惠類予以10萬元資金補貼,對認定的長沙市專業科普場館(基地)科技創新類予以15萬元的資金補貼。
第二十條 ?市科技局對認定滿1年后的長沙市專業科普場館(基地)按年度進行評價。對評價為“優秀”的科普場館(基地)予以10萬元運營補貼,每年評價為“優秀”的科普場館(基地)不超過30家。
第二十一條 長沙市專業科普場館(基地)所獲市科技發展專項資金支持的經費補貼須按照《長沙市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長政辦發〔2019〕65號)相關規定,規范資金開支范圍,并自覺接受長沙市科學技術局等主管部門對財政資金的相關評價與監督。鼓勵場館(基地)所在國家級高新區、區縣(市)開展科普場館(基地)相關工作,建立科普場館(基地)工作和保障機制。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長沙市專業科普場館(基地)”稱號。
(一)連續兩次不參與評價的。
(二)經專項評估不符合長沙市專業科普場館(基地)條件的。
(三) 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質量事故或重大環保事故的,損害公眾利益行為,并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四)有違紀違法行為的。
(五)不接受長沙市科學技術局的業務指導和科普任務的。